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王啟栋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卓党干字〔2023〕70号)精神,经2023年县人民政府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崔海荣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乐乐同志任国动办专职副主任兼发改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娟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鑫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程英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巴 彦同志县民委副主任职务。
2023年7月1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共卓资县委员会《关于王啟栋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卓党干字〔2023〕70号)精神,经2023年县人民政府第7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崔海荣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闫乐乐同志任国动办专职副主任兼发改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娟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 鑫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程英同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巴 彦同志县民委副主任职务。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