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乌兰察布市节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全县用水指标总量控制在5890万立方米以内,按照水利部要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4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216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全县水资源节约利用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举措
包括7方面重点任务、18项具体工作举措。
第一方面,控制用水总量。包括4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用水总量指标约束。二是完善用水计量体系。三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四是推进超采区治理。
第二方面,压减农业用水。包括3条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农艺措施节水。二是优化种植结构节水。三是深化农业水价改革。
第三方面,压减工业用水。包括3条具体措施:一是积极推进结构性节水。二是严格控制取用地下水。三是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
第四方面,压减城乡用水。包括3条具体措施:一是推进城市节水改造。二是推进城乡居民生活节水。三是强化服务业节水管理。
第五方面,压减生态用水。包括2条具体措施:一是持续落实以水定绿。二是严控生态环境用水。
第六方面,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包括2条具体措施:一是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二是推进雨水集蓄利用。
第七方面,增加外调水。包括1条具体措施:积极争取水指标。
四、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节水宣传教育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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