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现将《卓资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5年9月28号
卓资县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助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以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为重点,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全部入学,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管理力度,压实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家庭的责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我县贫困家庭适龄子女零辍学,其他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因厌学等原因失学辍学,实现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控辍保学工作格局。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控辍保学宣传力度,全面落实依法控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教育系统要结合卓资县乡村人口分布特点,通过乡镇宣传、村社广播宣讲、家校微信群推送、校园法治课堂等方式,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家长依法送学、学生依法就学的意识。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控辍保学专栏”,解读政策、报道典型案例;各乡镇要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入户宣传,重点针对偏远村社、留守儿童家庭等群体,确保法治宣传全覆盖,营造“不辍学、多读书、早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贯彻执行控辍保学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制度控辍。 建立健全排查报告、劝返复学、贫困帮扶、学籍管理、责任追究“五项制度”。以“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学”为原则,落实乡镇、村社属地责任与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构建“政府一条线(政府—乡镇—村社—家庭)保入学、教育一条线(教体局—学校—班主任—学生)保留校”的“双线”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明确责任清单与完成时限。
各学校要建立“开学即排查、每周必跟踪”机制。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完成全校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对未返校学生,由班主任1日内联系家长核实原因,3日内完成家访;正常教学期间,学生无正当理由缺勤超过1天的,班主任须当日联系家长,缺勤超过3天的,学校要联合乡镇包村干部、村社干部共同入户劝返。对经劝返仍不送学的家长,由乡镇政府下达《敦促入学通知书》;逾期不改的,由县教体局联合县司法局、法院等部门开展司法劝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贫困学生扶持力度,切实落实扶贫控辍。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将控辍保学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等政策衔接。县农科局提供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子女名单,县民政局提供低保、特困供养家庭子女名单,县残联提供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名单,由县教体局建立“一生一档”帮扶台账。针对偏远村社学生交通不便问题,协调开通“乡村助学公交”;针对困难家庭学生生活压力,整合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公益资助等政策,确保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县教体局要联合县人社局等部门,为辍学风险较高的初中高年级学生提供“职业启蒙教育”,依托卓资县职业中学开设“汽修、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等短期体验课程,增强学生学习兴趣与职业规划意识,减少因“厌学、怕学”导致的辍学。
(四)强化特殊群体关爱救助保护措施,深度实施情感控辍。针对卓资县留守儿童较多、部分村社距离学校较远、残疾学生就学不便等实际情况,分类施策保障特殊群体就学。
1.留守儿童关爱。各乡镇要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库”,由村社干部、包村干部、学校教师组成“1+1+1”关爱小组,每月与留守儿童家长视频沟通不少于2次,每学期组织1次“亲情见面会”;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校,配备专职生活老师,开展周末“兴趣课堂”(书法、绘画、手工等),填补情感空缺。县妇联、团县委要开展“代理妈妈”“爱心哥哥姐姐”结对帮扶活动,每年为留守儿童发放“关爱礼包”。
2.随迁子女就学。县教体局要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凭家长居住证、务工证明即可办理入学,统筹安排到就近公办学校,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资助政策;针对在县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园区周边学校,适当增加学位供给,解决“入学难”问题。
3.残疾学生就学。对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安排就近学校“随班就读”,配备辅助学习设备;对不能到校的重度残疾学生,由县教体局组织学校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确保“残疾学生不失学、有学上”。
4.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各学校要建立“一对一”学业帮扶机制,由任课教师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制定个性化辅导计划,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免费辅导;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特长评价,避免以分数定优劣,增强学生学习自信心,减少因“学不会、跟不上”导致的辍学。
三、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分工
为全面压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形成“统筹协调、分工明确、协同联动、责任闭环”的工作格局,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严格对照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指标要求,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开展;充分发挥“督政、督教、督学”职能,将控辍保学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核心内容;对辍学问题严重的乡镇实行“黄牌”警示,限期督促劝返整改;督查教育部门和学校义务教育实施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县教育体育局:
1.牵头负责全县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与督导检查,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并分解落实学校控辍任务;
2.学籍管理与数据监测。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规范学籍管理,完善适龄儿童辍学、失学信息通报制度,牵头开展辍学学生排查摸底、汇总上报;
3.办学质量提升。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探索优化教学方法,通过“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减少辍学风险;
4.协同推进。指导乡镇和学校开展家校沟通、厌学疏导、关爱帮扶,及时掌握并上报辍学情况,配合属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县公安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基础信息,协助核查失学辍学学生身份信息;依法查处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四)县民政局:将生活困难学生家庭、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弱势群体关爱服务;
(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协助做好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控辍保学工作,推动扶贫政策向有学生的困难家庭倾斜;通过扶贫大数据平台向乡镇、教育部门反馈辍学预警信息,与民政、残联对接数据,确保信息统一准确;
(六)县残联:协助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鉴定、评估与医疗康复服务,依法办理残疾证,落实残疾儿童入学、救助保障政策,为送教上门提供支持。
(七)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并及时拨付控辍保学专项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拨付,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支持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控辍保学工作经费需求。
(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禁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1次用工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依规吊销营业执照,坚决杜绝使用童工。
(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助开展残疾儿童少年的医疗鉴定、评估与康复服务,为送教上门工作提供专业医疗支持。
(十一)县委政法委: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与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十二)县文化和旅游局:严禁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净化校园周边成长环境。
(十三)县司法局:开展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升家长和学生法治意识;为需要的家庭或学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
(十四)县团委:重点关爱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十五)县妇女联合会:加强家庭妇女教育指导,关注女童教育权益,引导家庭重视义务教育,助力减少因“重男轻女”“监护缺失”导致的辍学。
(十六)县直其他部门:加强与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的沟通协作,结合自身职能主动配合控辍保学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十七)各乡镇人民政府:
1.履行控辍保学属地管理责任与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机制与措施,将责任分解到人、落实到位;
2.摸底排查。组织村(社区)摸清辖区内适龄儿童人口信息、入学情况及脱贫家庭学生就读状态;
3.劝返与督促。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学辍学学生复学,跟踪掌握在外就读学生信息;
4教育惩戒。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标。
(十八)各义务教育学校:
1.履行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具体落实“保学”任务。
2.日常管理。做好学生入学组织、考勤登记,及时发现并上报疑似辍学学生;
3.关爱与疏导。开展家校常态化沟通,针对厌学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对困难学生提供帮扶,落实“情感控辍”;
4.劝返与巩固。配合乡镇、村(社区)做好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准确统计在校学生及脱贫家庭学生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5.后续保障。对已劝返学生通过“随班就读、单独编班、个别指导”等方式因材施教,确保学生“进得来、学得好、留得住”,顺利完成义务教育。
(十九)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送学。
3.逾期仍不履行送学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地见效,特成立卓资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协调控辍保学相关事宜。
各乡镇统筹制定本地学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定期向上级政府报告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确保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考核。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教育、纪检、督查等部门精干力量开展全覆盖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乡镇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向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通报。对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责令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纪委对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制定控辍保学宣传工作方案,多渠道、多媒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在全社会营造控辍保学的浓厚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村(居)民为一条线;县教育体育局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相关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附件:卓资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卓资县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佃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永青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杜 斌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陈 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英明 县发改委主任
王 俊 县财政局局长
潘 鸿 县住建局局长
孙秀桃 县审计局局长
朱启宏 县民政局局长
冯煜廷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杨俊文 县司法局局长
魏瑞嶙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景宇波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俊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鑫 团县委书记
崔苛娜 县妇联主席
武 剑 县残联主席
张志广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郝云铎 卓资山镇镇长
宋建彪 旗下营镇镇长
刘福喜 十八台镇镇长
周换清 梨花镇镇长
李俊清 巴音锡勒镇镇长
赵 岩 大榆树乡乡长
董 浩 红召乡乡长
李永飞 复兴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永青同志兼任,负责处理全县控辍保学工作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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