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乌兰察布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卓资县部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自然资发〔2024〕13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方案相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化方案情况简述
依据上级各部门关于算力产业的政策引导,为保障自治区重大项目落地用地需求,拟对卓资县现状城镇开发边界开展优化调整工作。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已完成全面技术论证及支撑材料编制,严格遵循相关管控规则,确保边界调整工作科学规范、合法合规。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19日-2025年6月18日,为期30天;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寄地址:乌兰察布市卓资县自然资源局
2、邮政编码:012300
3、电子邮件:zzghj2468@163.com
4、联系电话:0474-4701834
注:本次为公示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方案为准
草案内容:
乌兰察布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
(卓资县部分)公示稿
一、现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按照自然资源部2022年11月审查通过并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卓资县城镇开发边界1869.6215公顷,扩展倍数1.2882。
二、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情况
(一)调入情况
本次边界调入范围主要用于保障乌兰察布市自治区重大项目落地。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精准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统筹优化城镇空间发展格局,依法依规开展本次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工作。
(二)调出情况
本次从卓资县卓资山镇调出65宗地块,调出总面积20公顷(折合300亩)。本次调出地块均为近期无开发计划、无建设需求的闲置地块,调出调整符合城镇空间优化提质的发展原则。
(三)优化影响
1.调出用地影响
调整方案完全保留上位城市路网,未对城市路网的对内、对外连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充分考虑了剩余地块的使用功能,保证了道路的连通性。
调出地块完全保留上位规划城市绿地,不影响城市“绿线”管控要求。完全保留上位规划城市水体规划,不影响“蓝线”的管控要求。完全保留上位规划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不影响“黄线”的管控要求。完全保留上位规划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不影响“紫线”的管控要求。
2.调入用地影响分析
调入用地整体开发,符合发展规划,调入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开发边界优化后,能够实现和建成区基础设施共享的同时,完成上下游产业链的就近集中布局;更加有利于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入驻企业的交通组织,对上位规划的实施有积极影响。
(四)优化结果
优化后城镇开发边界方案优化前后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扩展倍数均不突破下达指标。
起草说明:
《乌兰察布市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方案(卓资县部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自然资发〔2024〕13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本方案,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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